总分公司之间借款利息

借款怎么挂往来

记录借款和还款的交易信息:首先,需要详细记录老板从朋友处借款的交易信息和用公司账户上的钱还款给朋友的交易信息。这些信息应该包括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方式和交易备注等。

一般都是挂往来科目:其它应收或其它应付款都可以。

企业间借款,不属于金融机构借款,不能在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核算,需要在往来中核算。

从上级财政借入款或体制结算中发生应上交上级财政款项时,借记“国库存款”或“上解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贷款利率如何计算的

1、利息的计算公式:本金×年利率(百分数)×存期。

2、等额本金:利息=(12+1)*贷款本金*贷款月利率/2。

3、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4、其实,一般享受贷款折扣的用户可以选择固定利率,因为基准利率为9%,如果享受九折就是41%,这样的贷款利率已经比较低了。如果用户房贷利率是上浮的,这时可以选择LPR+浮点数。

5、计算公式为100×2% = 2元。公式为:利率=利息÷本金÷时间×100 利息=本金×利率×时间 =100 × 2 %=2元 最终提现102=102元。

分公司向总公司支付借款利息应怎么做会计处理?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贷:其他应付款;利息:借:财务费用,贷:其他应付款。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子公司的财产则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第一笔分录是支付的分摊利息;第二笔分录是将已支付的分摊利息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而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属于收入,财务核算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所得税申报表应填写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第15行。

公司之间借款,不应该收利息。如果利息对方不要求发票,那么建议你不要入账。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 借:财务费用 贷:现金 就像企业间的互相拆借,发生的利息还是放在财务费用中,不一定非得是向金融机构借款。

总分公司发生的借款利息如何纳税处理

母公司向子公司发放的借款利息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可以享受进项抵扣。但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代扣代缴。

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款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 倍,都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但必须要提供正规的发票才可以。

企业之间借款,利息收入方应当交纳增值税和附加税。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企业增值税税率是6%,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增值税征收率是3%。

分公司向总公司借款利息可否税前列支求解

1、利息支出的会计和税法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无论是从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无论利率高低,均应按实际发生数予以资本化或者计入损益。

2、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款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 倍,都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但必须要提供正规的发票才可以。

3、借款公司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支付利息,并向对方索要收取利息的发票在税前列支,借款公司支付的利息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同类银行贷款,超出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关联公司之间的借款。

4、可以看出:条例对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是有严格限制条件的,企业间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5、对非金融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予以税前扣除,包括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也可以在税前扣除。